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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啟動后,嶄新的多元化普法形式卻掩蓋不了普法工作實際效果與預期之間的差距。成年人往往已經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觀與價值觀,對于系統(tǒng)的法律知識難以真正接受。因此,開辟出新的工作思路,讓法制教育伴隨公民成長,并產生深遠影響的長期策略具有相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接下來小編簡單介紹一篇優(yōu)秀法律論文。
一、現階段普法教育的局限
在過去20年里,和諧社會的構建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發(fā)揮的重大保證作用,所以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項事業(yè)的推動需要全民普法教育作為支撐。但同時也應清醒地認識到,顯而易見的普法薄弱環(huán)節(jié)使得全民普法教育在我國快速發(fā)展的過程中無法跟上時代要求。
(一)公民本身權利意識淡薄
我國經歷了幾千年的封建專制與集權政治,儒學提出的“義務本位”思想,被公權力任意操縱,人們的個體意識和個性被長期壓抑,個人權利被肆意剝奪和扼殺。“君權神授”被披上“合法”的外衣,從學生接受家庭教育開始,所做的事情和所接受的事物及觀念都是家長認為正確的。潛移默化中,大部分孩子喪失了認識權利的渴望,繼而喪失了對權利的主張,開始習慣接受。法律的目的也在于保護法定的權利義務不受破壞,從而維護整個社會秩序,使其得以健康順利的發(fā)展。而如果在接受教育之前,學生就喪失了認識權利的愿望,法制教育推行的難度可想而知。
(二)薄弱環(huán)節(jié)對普法效果制約
在工作實踐中,我們發(fā)現普法的受眾大多數只是在配合相關單位完成拍攝任務,或僅僅對實用性較強的普法宣傳載體感興趣,如:臺歷、撲克、環(huán)保方便袋等。對其中希望能夠傳遞的法律知識卻予以忽略。此外,成年人對知識的批判思維遠遠超乎大多數人的想象,他們對法律知識的作用有著自己的認識,對于這部分人的思想改造推行進度十分緩慢。
(三)對部分公民群體的忽視
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加強法制社會建設重要的是要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他又強調:“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公民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需要在一個健康、安寧、向上的環(huán)境里茁壯成長,其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如果不抓住時機加以引導,放任自流,必然會導致社會問題。而從目前的狀況看,由于公民的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素質低下,加上明辨是非的能力弱,社會不良風氣,家庭不諧環(huán)境,法制教育體制不完備等原因,造成了公民違法犯罪案件的比例逐年上升,也引發(fā)了法制教育的危機。
二、學界對中小學法律基礎課程的呼吁
鑒于法制教育本身較高的要求和開設法制教育的學校本身達到的程度之間存在的巨大差距,眾多教育專家、學者、高校法學院教授發(fā)表數十篇論文呼吁在中小學開設系統(tǒng)的法律課程。
專家學者們認為,從事物的客觀發(fā)展規(guī)律上來看,人們對法律現象、法律本身的觀點和態(tài)度及守法的意識,突出表現在是否具有明確的法律動機,即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具備一定的正確性,并且在探索法律現象的同時能夠產生自己相對固定的態(tài)度和解釋,在此基礎之上通過對法律制度的了解達到掌握運用基本方法的程度。法律意識和權利主張的培養(yǎng)是在全民普法教育當中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環(huán)節(jié),而根據教育學當中對教育難易程度的一般規(guī)律表述,應當從幼年便開始灌輸并逐漸展開、深化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所以,在中小學開設法律基礎課程在現實層面有一定的需要。
三、課程開設論證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優(yōu)勢
我國教育法第九條對義務教育的全民性做成績了明確的規(guī)定: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此條文明確闡述了我國公民充分享有受教育的權利,任何人和組織不得非法限制或剝奪。
教育活動不僅具有計劃性、組織性和目的性,能夠為普法教育的覆蓋率提供充分保障,并且通過專門的教材,教師人格對不同教育方式的演繹,評價制度等,對學生的權利主張和法律思維產生建設性影響,為將來的成年公民的法治意識提供了充分基礎條件,這是其他任何社會活動都難以做到的。其次,學校教育為個體的社會化提供了有利環(huán)境。學校作為家庭與社會的過渡區(qū)域,同時也作為正式的社會組織,內部運行符合社會契約論關于權利讓渡與獲得的基本理論,無時無刻不在傳遞社會的價值準則,使得校園內部的生活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體現社會現狀。
(二)中小學法律基礎課程的迫切性
從近20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統(tǒng)計數據看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比重從23%上升到34%,并且有逐漸嚴重的趨勢。為提高人們內在的守法意識,建立思想基礎以滿足依法治國的需要,并且基于素質教育的要求、通過適當設定而不與應試必須學科沖突的法律教育已不容等待。
(三)提高法律人才就業(yè)率
據《法制日報》報道,法科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率遠低于我國平均水平,從上世紀末開始,這一嚴峻的就業(yè)形勢已經顯現。從2002年開始,就業(yè)形勢更進一步惡化,法科應屆畢業(yè)生的就業(yè)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全國200多個學科專業(yè)中,2013年,法學專業(yè)的就業(yè)率排在倒數第二位,并在過去的八年間多次問鼎就業(yè)率低的“冠軍寶座”。
高校每年都會招收大量的學生學習法學專業(yè),國家對法學教育給予的大量人力、物力等有形資源和政策、精力等無形資源培養(yǎng)法律人才,最終必然希望這些法律人才能夠在社會當中發(fā)揮他們的法學思維和功底,用國家所期望的“投入-產出-收益”模型帶動法治建設,形成良性循環(huán),增進社會效益。
四、結語
我國面臨的轉型期社會不僅是在重組文化,更是在新舊體制的碰撞當中不斷沖擊人們固有的觀念。解放思想和掙脫枷鎖的過程中,國家主導的新舊體制更替需要一定的時間沖突和博弈,才能到達平穩(wěn)過渡期。所以首先大膽邁出歷史性的一步,無論是從社會主義法治文明建設還是促進法律人才的就業(yè),中小學法律基礎課程的開設都有其客觀存在的現實意義性。
參考文獻:
[1]趙勝營.農村留守學生犯罪問題研究[J].當代法學論壇,2006.
閱讀期刊: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
《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本刊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雙百方針”,理論聯系實際,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學科基礎理論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進學院教學、科研工作的發(fā)展,為教育改革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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