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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說文解字》“戈”部字看上古的尚武思想

文章簡要:自人類出現(xiàn)以來,戰(zhàn)爭就一直沒有停止過。戰(zhàn)爭和文明始終交錯,既對人類文明的發(fā)展和進步起著催化和促進作用,又時刻威脅著人類自身的生存。本文擬以《說文》中的戈部字為對象,通過分析《說文解字》戈部字的語義,來挖掘上古文化中尚武思想。 《 文史雜志 》

  自人類出現(xiàn)以來,戰(zhàn)爭就一直沒有停止過。戰(zhàn)爭和文明始終交錯,既對人類文明的發(fā)展和進步起著催化和促進作用,又時刻威脅著人類自身的生存。本文擬以《說文》中的戈部字為對象,通過分析《說文解字》“戈”部字的語義,來挖掘上古文化中尚武思想。

文史雜志

  《文史雜志》積極評介中華民族五千年的燦爛文明以及優(yōu)秀文化遺產(chǎn);向群眾進行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的普及宣傳,進行社會主義與愛國主義的啟發(fā)教育,包含文學,歷史,藝術三個范疇。

  一、前言

  人類是一種好戰(zhàn)的動物,從某種意義上說,人類社會的歷史就是一部戰(zhàn)爭史。我們的先祖在造漢字時,戰(zhàn)爭的內(nèi)容自然少不了的。這從一些漢字中完全可以得到驗證,甚至當時戰(zhàn)爭的場面都依稀可辨。

  成書于東漢的《說文解字》大量保留了先民們對世界的認識,為研究上古社會的各個方面搭建了一座不可或缺的橋梁,它的小篆字系,為漢字的斷代描寫提供了可貴的資料,貯存了經(jīng)過人為規(guī)整而又保持著原始構形意圖。

  先民改朝換代,侵占領土,守衛(wèi)家園,不可避免地發(fā)起戰(zhàn)爭,本文以《說文解字》中的戈部字和與一些與戈部字密切相關的字為例,簡要地介紹《說文》戈部字所保留的中國先民對戰(zhàn)爭的認識,并以尚武思想為話題,形象地展示古人對戰(zhàn)爭的崇敬。

  二、從“武”字看古人對武的崇尚

  (一)何為“止戈為武”

  在眾多文字中,“戈”字是最具有尚武色彩的一個字,這個字表示了中國古代民族特色的攻擊格斗用勾啄兵器,相關文字資料都有對其詳盡描述,專門用于攻擊格斗,并由鐮刀類農(nóng)具演化而來,由青銅制造。戈,《說文》:“平頭戟也,從弋,一橫之。象形,凡戈之屬皆從戈。”戈是一種平頭戟類兵器,小枝向上則為戟,平之則為戈,象形字,從弋,弋表其柄,上有一橫,象其橫刃。

  “武”字是具有代表性的會意字之一。同“人言為信”一樣,“止戈為武”幾乎是盡人皆知的常識:止和戈兩個獨體的“文”結合在一起,就是武字了。《說文》:“楚莊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為武。”遠在春秋,楚莊王已經(jīng)對“武”作出如此解釋,許慎作《說文》也承襲此說,那止戈為武的真正意思是什么呢?

  很多人都認為“止戈為武”的意思是“止干戈成為武”。其實不然,“止戈為武”的真正含義關鍵還是在“止”上。戈是古代的主要兵器之一,止是足趾的象形。止既是趾,也代表足,在文獻中也有例證,如《漢書·弄法志》“當斬左止者”,顏注:“止,足也”。而且,在其他一些會意字里,“止”都代表足趾,也就是人的足跡,幾乎都有前進、進取之義,而絕非中止、制止。綜上所述,“止戈為武”的解釋是:戈是武器的代表,表示威武,止是足趾的象形,表示行進,整個字的含義是征伐、征戰(zhàn),乃是勇武的象征。因此,《春秋繁露·楚莊王》說“武者伐也”,倒是一語中的,得其本意。

  (二)中國人尚武思想

  在幾千年來,中國人一直尚武,認為“武”是威武、勇武的代名詞,與“文”相對應。據(jù)古代“謚法”的說法,“剛強理直”、“威疆睿德”、“克禍定亂”者都可謚“武”,如周武王、魏武帝、漢武帝等等都是以赫赫武功著稱的帝王。

  春秋時代,貴族個個都下馬能文上馬能武,俠客遍地、武士橫行,一言不合,就拔劍相斗,這些事情在古籍的記載中可見一斑。在中國古典文學中的尚武主題最初發(fā)端于《詩》、《騷》。較早如《詩·大雅》中的《皇矣》:“臨沖閑閑,崇墉言言。執(zhí)訊連連,攸馘安安。是類是禡,是致是附,四方以無侮。臨沖茀茀,崇墉仡仡。是伐是肆,是絕是忽。四方以無拂。”描繪了周文王伐密伐崇的事跡。《大明》:“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于牧野,維予侯興。上帝臨女,無貳爾心。牧野洋洋,檀車煌煌,駟騵彭彭。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會朝清明。”,描繪了武王牧野殲殷之戰(zhàn),其內(nèi)容豐富,氣勢宏大,這兩篇詩經(jīng)皆頌揚了文王武王周王朝“開國元勛”的事跡。

  《左傳》中亦有十分出色的戰(zhàn)爭描寫,它詳細的記錄了其中大規(guī)模的14場戰(zhàn)爭,小戰(zhàn)役則不計其數(shù),其中以秦晉殽之戰(zhàn),晉楚城濮之戰(zhàn),齊晉鞌之戰(zhàn),晉楚鄢陵之戰(zhàn),秦晉韓之戰(zhàn)的描寫最具代表性。

  春秋時期尚武主題僅僅散見于各類作品中,直到漢代才真正開拓了中國古代文學尚武主題模式。這在司馬遷著的《史記》中可展示得淋漓盡致,如《衛(wèi)將軍驃騎列傳》是衛(wèi)青和霍去病的合傳,主要記述衛(wèi)青七出邊塞,霍去病六出北疆,指揮千軍萬馬,攻討匈奴,揚威大漠的經(jīng)歷和赫赫戰(zhàn)功。《李將軍列傳》中,描述了李廣一生與匈奴戰(zhàn)斗七十余次,常常以少勝多,險中取勝,以致匈奴人聞名喪膽,稱之為“飛將軍”,“避之數(shù)歲”。如實記載了他們驍勇殺敵的功績和“匈奴不滅,何以家為”的愛國情懷。司馬遷除了濃墨重彩地描寫王侯將相馳騁沙場的事跡,同樣也塑造了一群栩栩如生的俠客形象,形成了尚武主題的又一方面。

  三、從戈部字看先民對兵器的喜愛

  (一)類化指兵器的戈部字

  我國古代的兵器,在字形上都有一個共同點:從戈部。而其他一些以“戈”為偏旁、部首的字都程度不同地和戰(zhàn)爭暴力有關,例如把軍人的裝束叫做“戎裝”,把嚴密的防備稱作“戒備森嚴”,把殘殺無辜生靈稱作“屠戮”等等。

  《說文》上對“戈”的解釋是:“平頭戟也,從弋,一橫之象形,凡戈之屬者皆從戈。”“戈”是一種以勾啄方式殺人的兵器,也是中國最具有民族特色的戰(zhàn)爭兵器。《荀子·議兵》中說:“古之兵,戈、矛、弓、箭罷了。”在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中,考古學家曾出土過一批石戈,“戈”經(jīng)歷商周兩代,一直是戰(zhàn)爭中的主要實戰(zhàn)兵器,直至公元前三世紀才退出歷史舞臺。但在漢字中,仍然用“戈”部來表兵器,在《說文·戈部》中,表示兵器的漢字有九個,如“戣”,《說文》:“<周禮>:‘侍臣執(zhí)戣,立于東垂兵也,從戈癸聲。”又如“戕”字,《說文》、“槍也,他國臣來弒君曰,戕從戈爿聲。”,除此之外還有“戭”字表長槍,“戉”表斧,“戟”字表盾;“戎”字則是兵器的泛稱。

  (二)從史書看先民對兵器的喜愛

  上述所說的字,都是上古時期重要的兵器,這些兵器在一些文獻中都有涉及和記錄。宋代愛國詞人辛棄疾曾有詞句道:“想當年,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這里的“金戈鐵馬”是指兵器和披著鐵甲的戰(zhàn)馬,映射出雄姿勃發(fā)的士兵騎著戰(zhàn)馬、手持金戈的情景,因而,人們常以此形容戰(zhàn)士的雄姿。而“戎”字與“戈”字一樣,都與戰(zhàn)爭有著不解之緣!墩f文解字》上說:“戎,兵也。”是兵器的泛指。古時候有五戎之稱,《禮記》就有“習五戎”的說法。五戎就是指刀、劍、矛、戟、矢這五種兵器。后來,“戎”字慢慢就帶有征伐的意思。如周武王在牧野大敗殷商之軍,歷史記載道:“戎殷于牧野。”《木蘭詩》里說:“萬里赴戎機,關山度若飛。”從側面表達了軍隊行軍之迅速,而“戎”在里面也是帶有征伐的意思。后來常指從事征戰(zhàn)生活、經(jīng)歷的詞語有“戎馬生涯”、“投筆從戎”。戟是歷史上最早兼具斫刺兩種功能的兵器。戟,《說文》:“有枝兵也。從戈倝!吨芏Y》:‘戟長丈六尺。”?譹?訛戟是可直刺或橫擊的長柄兵器,頂端有直刃,兩旁有象枝條斜出的橫刃,由戈和省木組成的會意字!吨芏Y·考工記》:“車戟之柄一丈六尺。”《說文段注》:“兵者,械也。枝者,木別生條也。戟為有枝之兵,則非若戈頭之平頭,而亦非直刃。”?譺?訛關于戟的詩句有“戟干橫龍簴,刀環(huán)倚桂窗。”“特承恩詔新開戟,每見公卿不下床。”“折戟沉沙鐵未銷,自將磨洗認前朝。”以上詩句和詞語大多都帶有一種尚武的色彩,由此看出,先民們對兵器的喜愛則是不言而喻的。

  四、從與“戈”字密切相關的字看先民的尚武心理

  在《說文》中有一些不屬于戈部的字,但它本身由戈字組成,或者意義上與戈字密切相關,本文對此作一些討論。

  (一)干支中的“戊”和“戌”

  “戊”是“天干中的第五位”,“戌”是“十二地支的第十一位”,用以紀年、月、日等。但這些都不是它們的本義。許慎《說文》:“中宮也。象六甲五龍相拘絞也。戊承丁,象人脅。”?譻?訛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釋干支》:“戊象斧鉞之形,蓋即戚之古文。”然而“戊”和“戌”的本義都非常相似,其中“戊”是石制的斧形武器,“戌”《說文》:“戌,滅也。九月陽氣微,萬物畢成,陽下入地也。五行,土生于戊,盛于戌。從戊含一。”當中“殺死”或“消滅”的含義只是引申義。“戌”是戰(zhàn)斧。其中“戌”字后由“戰(zhàn)斧”的意思引申為“殺戮”。由此,后來的“威”、“滅”等字都采用了“戌”作義符。直至后來代替斧頭的武器出來,“戊”和“戌”的本義才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后被借用為干支。

  (二)“我”——殺人的兇器

  “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中的“我”字,是使用頻率最高的漢字之一,基本義是指人們對自己的稱呼,即作為第一人稱代詞用。但這并非其本義,許慎在《說文》中說:“我,施身自謂也;蛘f我,頃頓也。從戈從 。 ,或說古垂字。一曰古殺字。”?譼?訛許慎的說法是把“自己對自己的稱呼”當成了“我”字的本義。事實并不是這樣的,在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契文‘我象兵器之形,以其柲似戈故而與戈同,非從戈也……卜辭均假為施身自謂之詞。”中解釋,“我”原本是個象形字,其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把鋒口朝左、有三個鋸齒的大斧的象形,其右邊的一條兩端都帶有一個小短橫的豎桿,就代表帶有“頂鉤”和“腳鉤”的斧柄。從本義出發(fā),“我”字又可被引申為“殺”、“征戰(zhàn)”等義。如《書·泰誓中》:“我伐用張。”意思是:殺罰行動即將展開。進入戰(zhàn)國時期后,生產(chǎn)技術大幅提高,隨著性能更為優(yōu)良的武器相繼問世,大斧逐漸被取代了,所以“我“字的使用率大大降低。漢唐以后,它被普遍借用來作第一人稱代詞。用“我”字來指代自己,便可映射出當時國人好戰(zhàn)的心理。

  雖然,如今的“我”字已經(jīng)沒有了“斧子”、“殺伐”等義,但在以其為偏旁的一些漢字中,這些意思卻被保留了下來。如:“義”。

  (三)“義”薄云天

  在中國古代,“義”是含義極廣的道德范疇。孔子最先提出了“義”:“君子之于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認為這是君子必須遵守的道德準則。其后,孟子則更進一步闡釋了“義”字:“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義所在。”他認為“義”是比“信”和“果”更為重要。“義”字可拆為“羊”和“我”字,羊指的是頭上有盤曲大角的公羊,“我”字是由本義“大斧”引申為“殺伐”的意思,由此可見,“義”的本義是“公羊為捍衛(wèi)自我或群體權力而實施的博斗。后又引申為“正義而師出有名的征伐”,之后,又二次引申為“正義”、“公正合宜的德、行為或道理”等意思。在后來的文學作品中,“義”字大量地出現(xiàn)在一些武俠類小說中,其感情色彩大都是褒義的,如關云長的義薄云天,梁山好漢不求回報的“仗義”,秦叔寶、羅成的“忠義”。由此可見,歷史人物一旦貼上了“義”字的標簽,一般都是好戰(zhàn)的熱血英雄好漢。

  (四)“征”與“伐”

  “秦時明月漢時關,萬里長征人未還”,“何日平胡虜,良人罷遠征?”王昌齡的《出塞》與李白的《子夜關歌》寫盡了“征”字的點點血淚與愁思。《說文》中對“征”的解釋是“正行也。”是出發(fā)打仗的意思,這也是它的本義,甲骨文中“征人方”也寫成“伐人方”,征伐同義。“伐”字在《說文》中的解釋是“擊也。”是打的意思,古書中也把正義的戰(zhàn)爭稱作“伐”,“征伐”是殺人的意思。歷史上,“征”與“伐”這兩個字一般都帶上正義的色彩,春秋時期的諸侯之爭和人民戰(zhàn)爭也都用“伐”字,還有“武王伐紂”。由于“征”與“伐”有正義的色彩,宣稱為“征伐”的主動方,總是擊鼓震士氣,宣明發(fā)動戰(zhàn)爭的目的。這兩個字淋漓盡致地反映了古人好戰(zhàn)的心理。

  (五)“戒”與“或”

  戒,《說文》:“警也。從廾持戈,以戒不虞。”義為警戒,雙手握持戈表警戒不能預料之事。“枕戈待旦”、“枕戈待敵”、“枕戈寢甲”等成語即表示一種頭枕著戈,衣不卸甲的狀態(tài)。或,《說文》:“邦也,從口,從戈,以守之。一,地也。域,或又從土。”?譽?訛義為邦國,封國?诒矶汲,戈表武器,用“戈”守“一”會意,“一”表都城周圍土地。

  五、結束語

  從以上對戈部字的解釋中,先民的尚武思想可見一斑。雖說尚武精神在中國越來越稀缺,但仍然存在民族文化的深處中。

  關于《說文》中的戈部字,前人的研究還很少,且只是簡單地將其分類。筆者將戈部字與古代戰(zhàn)爭、兵器和中國人的尚武精神聯(lián)系起來,也算是本文的創(chuàng)新之處。但由于篇幅和筆者本身知識有限等問題,在此關于戈部字的研究還不完善,筆者希望能繼續(xù)在這個問題繼續(xù)探討下去,并在此暫時地告一段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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